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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快评|校服自愿购买,说到还要做到才行

浏览量:0    2025-05-21 18:11:00

纵览新闻评论员 牛可心

“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鲜明的“两个自愿”为核心,对校服采购、款式选用、保障机制等环节作出细致规定。不仅剑指校服采购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更以务实态度回应了社会关切。

《意见》的进步性显而易见。过去,一些学校强制购买高价校服、频繁更换款式,甚至将校服采购变成利益输送工具,让家长苦不堪言。广东此次明确“学校选用校服需三分之二家长同意”“允许自行购买或制作”,相当于给家长赋予了“否决权”,让校服选择回归理性。

《意见》的亮点不仅在于规范,还在于其对教育公平的守护。政策要求对贫困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捐助,这一举措将校服从通过购买“统一着装”升华为“兜底保障”,让经济困难学生不再因校服产生心理落差。此外,政策明确“非城镇学校可不统一购买”,尊重区域差异,避免“一刀切”增加农村家庭负担。这些实实在在的条款,既回应了社会呼声,也让校服选购更透明、更规范。

更值得肯定的是,《意见》对校服采购的“防腐”设计。校服采购涉及多方利益,极易滋生腐败。《意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为校服采购划定了清晰红线:禁止设置备选库、地方保护等行为,要求学校组建多方参与的采购小组,且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这种“阳光采购”模式,从源头上遏制了暗箱操作的可能。同时,“黑名单”制度与“双送检”机制形成双重保障,既倒逼企业提升质量,也为校服安全增设防线。

除了广东,江西、云南等地也发布文件,对“自愿购买校服”作出相关规定,得到了家长的普遍支持。但校服自愿购买的落地仍需配套的具体措施支撑。如何确保学生和家长代表真正参与决策,如何监管企业变相涨价,如何避免校服订购出现“明面自愿、暗地强制”,种种问题考验着执行层面的智慧。

《意见》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好政策不能只写在文件里。唯有将自愿原则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举措,用透明和监督筑牢防线,才能让校服真正成为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的“校园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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