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0 2025-09-01 09:53:00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中的两起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
案例一:鸭肉冒充牛肉串售卖,餐饮店受罚
泉港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现场广告标示“牛肉10元30串”,但该产品实际是以鸭胸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牛肉风味小串,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不以真实名称提供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18.24元、罚款718.24元的处罚。
案例二:食杂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予以警告
此外,执法人员在对某食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购进的冻鸡腿、冻鸡爪未能提供进货票据、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泉港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肉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如市民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编辑:白彩惠
审核:袁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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