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0 2025-07-24 14:25:00
7月23日,四川中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袭警犯罪案件,以真实案例告诫广大网友,辱警、袭警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决不允许!
2025年5月21日20时50分许,四川省中江县某镇人民政府在某村委会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被告人董某以政府广播宣传影响其休息为由到场反映问题。董某因饮酒后情绪激动,多次猛拍桌面,出言侮辱民警,民警和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后,民警依法对董某进行传唤,并带其离开现场,董某拒不配合,抗拒传唤,并用拳头击打民警,将一名民警左眼打伤,经鉴定受伤民警面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庭审中,被告人董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
被告人董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来源:中江法院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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